“幼山,这把刀子刺不伤人,但必须得有血才显得真实啊。
昨天上午,周长华杀鸡的时候,把鸡血盛在了这个碗里,当高三妹把刀子刺过来的时候,他顺手用左手按住伤口,而又用那只干净的右手,装模作样地把匕首拔出来。
他当时左手里早就抓了一把鸡血。人血鸡血都是红的,谁能辨得清?所以,他很成功地骗过了我。
关于周长华杀鸡,一开始我以为只是为了让高三妹表演晕血症给我看,其实是一箭双雕。
既让高三妹表演了晕血症,又为晚上作案留下了道具。
为什么我会对这碗鸡血产生兴趣呢?因为一般情况下,杀鸡的时候把鸡血放出来,是为了用鸡血做菜。
可是,大家除了吃到辣子鸡之外,谁吃到鸡血了?没有吧?”
除了周长华和高三妹以外,众人都点了点头。
“这样,我还原一下当时的情景。
高三妹在听到我开门的那一刻,举起这把刀子刺向周长华。
请注意,这个时间必须拿捏得很准才行,必须在我将到未到之时出手才行。
如果下手早了,高三妹见到血就必须晕倒,否则就留下了破绽。
可如果早早晕倒,我就有可能先去救周长华,因为她说过,只要不见到血,很快就会缓过来。
事有轻重缓急,因为我知道她晕血没事,一定会先去救鲜血淋漓的周长华,那么他们的戏就算演砸了。
如果下手晚了,当着我的面周长华如何能拿出鸡血来冒充他的血?戏也得演砸。
所以,她必须在那一刻出手,才会达到最佳效果。”
林创说到这里,见朱幼山以及众人都点了点头,接着往下说道:“当我看到周长华腿上受伤后,第一反应当然是去救他,结果这个时候高三妹晕血了,摇摇欲坠,周长华赶紧对我说;‘林先生,先救三妹,我没事,刺的不深。’
听他这么一说,加上我又对高三妹充满了同情,于是就扶了高三妹回了房。
见我们走了,周长华赶紧起身,从怀里掏出另外一把一模一样的匕首,迅速进入白小伶的房间。
白小伶的房间没有上闩,因为她还一心一意地等着情郎带她出走呢。
周长华进入房间之后,见白小伶躺在床上已经睡着,伸出干净的右手捂住她的口鼻,不让她发出声音,用沾满了鸡血的左手握刀,一刀刺进她的胸膛!
唉,可怜的白小伶,就这样死了,死在了她的情郎之手。”林创再次叹了一口气。
林创描述的那种场景,再加上这一声长叹,让众人心里同时追念起那个活着让人唾弃的白小伶来。
“周长华见白小伶死挺了,迅速溜回厨房,拾起地上这只带崩簧的匕首,狠狠地照自己大腿刺了一刀。
这回他是真疼了,鲜血也涌了出来。
但是,还有两件证物他必须处理掉,就是这把崩簧匕首和这只盛鸡血的碗。
于是,他忍着巨痛,把匕首和血碗扔进垃圾桶,埋到垃圾底下。
他知道,白小伶的死只有等到明天才会被发现,而在被发现之前,他的亲密助手高三妹,就一定会把这些证物处理干净!
心思之妙,真是妙到毫巅啊。”